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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面试名单(9.16-9.17, 北京)

    2017-09-13 00:00:00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2018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硕士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经济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工程双硕士
    北京大学管理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工程双硕士
    北京大学金融硕士(金融管理方向)
    北京大学金融硕士(数量金融方向)
    北京大学金融硕士(金融科技方向)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财经传媒方向)

    二、招生类别
    自费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各专业、方向详见《北京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gat/)。
    2.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

    四、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港澳地区申请人,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 台湾地区申请人,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五、申请程序(申请步骤见附件)
    1.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至 12 月 8 日 12: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成功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后,需自行打印出“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它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3.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114,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18055。
    4.申请材料须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前寄(送)达。
    5.申请材料包括:
    ① 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③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
    ⑤ 三年内的外语成绩证明(须为全国性考试)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⑥ 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⑦ 中、英文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1500 字左右);
    ⑧ 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六、申请费用
    根据国家、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港澳台学生申请硕士须在网上支付申请费。
    请申请人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申请费用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具体操作办法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支付系统只接受人民币,不接受其他币种,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七、院系初审
    由汇丰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专业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其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以及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待学院确定后公布。

    八、院系复试
    1.复试由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和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2.汇丰商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参加院系复试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由汇丰商学院确定。
    3.复试时,申请人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或公证件。

    九、录取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考核结果、导师意见、院系意见等,研究生院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录取通知书于 2018 年 6 月下旬发出。
    被录取的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十、入学
    新生于 2018 年8月底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与奖学金请参照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二、住宿
    按学校规定,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同。

    十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四、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五、其他事项
    1、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2、若国家在 2018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十六、招生咨询
    (1)校本部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2)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电话: 0755-26039928,0755-26036708,0755-2603211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学楼114室(邮编:518055)
    网址: www.phbs.pku.edu.cn E-mail: admission@phbs.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