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香港及国际金融市场漫谈
2006-09-26 00:00:00
1972年获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82年获美国加州圣达嘉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83年在美国加州和美国联邦法院工作;
1982-1984年任美国旧金山市Pillsbury、Madisonand Sutro律师事务所私人执业律师;
1985-1990年任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律师;
1991年任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助理总监;
1992-1993年负责香港证监会有关H股公司于香港上市事宜;
1993年时任证监会企业融资部高级总监的史美伦,对于怡和事件采取强硬立场,坚守证监原则,最终迫使希冀回避香港证监会监管的怡和集团只得远走新加坡;
1994年任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
1997年时任证监会执行董事的史美伦,领导香港证监会同联交所共同推动打击黑庄,使当时的炒风随之陡然下降;
2001年3月就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这使她成为新中国历史上以港澳台地区专业人士身份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中央政府副部级官员的第一人。
2004年8月至今,任汇丰银行、交通银行、宝钢、德昌电机等企业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