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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商学院奖励条例和处罚条例今起执行

2009-05-21 22:48:00


汇丰商学院奖励条例和处罚条例今起执行
 
      【汇通社】5月21日晚,汇丰商学院主题班会在D栋阶梯教室举行。北京大学副校长兼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教授,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院长张化成教授、魏炜教授,商学院行政办公室各位老师,我院全体学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张化成副院长公布了汇丰商学院发展方向和地位,“Contribut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cutting-edge knowledge in the business fields and cultivating visionary, principled, and diverse leaders for China and the world.”张化成副院长随后强调,在这个发展方向和定位的指引下,将汇丰商学院建设成为中国商界军校,是汇丰商学院所有人的责任。

        海闻副校长宣布《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正式出台,并于5月22日生效实施。学院成立了荣誉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两大委员会都是由院长、副院长、行政办公室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学生会、党组织、团组织各一人)共同组成,并对条例有申诉、决定和最终解释权。

        据悉,汇丰商学院该奖励条例和处罚条例得到了全体教师的赞成,并得到了汇丰商学院理事会的认可。学院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将严格执行两大条例,通过同学们的积极配合,保障该条例的贯彻实施,以此作为汇丰商学院的一大特色,促进商界军校的建设理念。    
     针对马上走向工作岗位的06级学生、即将结束两年课程学习的07级学生、08级学生,海闻副校长提出了三方面的素质要求:第一,有抱负,有理想;第二,有品味,有教养;第三,有激情,有能力。海闻副校长表示,在打造中国商界军校的目标激励下,通过两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希望全体学生,着重培养以上三方面的素质,为学院的发展贡献最大的力量。

(供稿:通讯社   摄影:范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