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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条/请假单

  • 5天(不含5天)以内的请假,请使用“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请假条”,并请所有缺勤课程的任课教师签字,由班主任签字批准后,在请假起始日期前交至114办公室。
  • 5天以上,10天(含10天)以内的请假,请使用“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请假条”,并请所有缺勤课程的任课教师及班主任签字;同时需填写“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请假单”,按要求请各级教师/导师/主管院长批准后,在请假起始日期前交至114办公室。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请假条https://statics.phbs.pku.edu.cn/uploadfile/2023/0828/20230828041316948.pdf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请假单https://statics.phbs.pku.edu.cn/uploadfile/2023/0828/20230828041408230.doc

*请在课前(事前)请假,请假条不接受后补(紧急情况或需前往医院就医的病假可后补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