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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经济学&香港大学金融学 PKU Economics & HKU Finance

    (目前项目调整中,暂不招生)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在择优录取的基础上招收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并在与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的合作下,联合培养经济学与金融学的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旨在培养一批既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理论基础,有独立研究和分析能力,又对现实经济问题有很好的把握,熟悉金融体系,掌握金融工具的高层次金融和经济管理人才。也为学生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及从事专业经济或金融研究奠定基础。

二、对新生能力、水平的基本要求以及入学考试科目设置
1、新生能力、水平基本要求
    接受过经济管理金融类的高等教育或者辅修过此类课程并成绩良好,统考学生不限本科专业,拥有学士学位,有一定的数理分析能力,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较好,对金融研究有强烈兴趣,善于学习和吸收各个学科的不同知识,具有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方法的能力。
 2、入学考试科目设置
英语;政治;数学(三);经济学(宏观50%,微观50%)。

三、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具有从事本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明确所研究课题的重难点,能够实施和完成研究计划。论证严密,研究结果可信,并能形成水平的学术论文。能够围绕一个主攻方向有计划、分阶段地完成有一定难度的系列研究工作。能够完成导师布置的其他研究任务。
    能够熟练地检索、阅读本专业的中、外文资料,能够很好地分析、评价和利用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中外文资料。
    充分熟悉和掌握学术规范,熟悉相关的研究方法,掌握科研论文的写作规范,不把自己的研究结果与他人的发现、观点、数据、材料相混淆,尊重他人成果,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

四、学位要求
    其中,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所修课程不得少于43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2门(7学分),经济学专业课10门(30学分,其中必修课6门,限选课4门),任选课6学分,和一篇硕士论文。
    获得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所修课程不得少于36学分,包括金融学专业课12门(36学分)。
硕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获得学分。本项目学生需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可获得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的选题和内容,应对金融学学术发展、行业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并且能在材料、角度、方法、观点或某一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引用材料须详实,论证需紧密有逻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论文整体能达到北京大学硕士毕业论文标准。

五、学制
    本项目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硕士研究生,可在第三学年开始时提出申请,经导师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延期毕业。延长期间费用按北京大学有关规定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