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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一、 招收人数:
北京大学经济学-香港大学金融学双硕士:37人左右
北京大学管理学-香港大学金融学双硕士:37人左右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数量金融方向): 50人左右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金融学方向):37人左右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术硕士方向):15人左右
二、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英语能力优秀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申请双硕士项目的学生须获得经济、管理、金融类学士学位或者辅修过主要的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类课程;
(2)申请金融学硕士(数量金融方向)的学生须未修过经济学或者金融学学位且本科专业为理工科;申请金融学硕士(金融学方向)的学生须获得经济、金融类学士学位或者辅修过主要的经济学、金融学类课程;
(3)申请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术硕士方向)的学生须对经济学学术研究极有兴趣并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为学习目标,硕士毕业前须在国内外一流杂志上发表至少一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入学后须担任至少两年的助研工作。
3.    对经济学、金融学或管理学有浓厚兴趣,有志于经济学、金融学或管理学的研究工作,并有较强的或潜在的研究能力。
 
三、 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中文、英文填写各一份);
2.    北京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2份(中文、英文填写各一份);
3.    北京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    可以提交有效的托福或雅思成绩单(新托福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单科5.5以上)作为录取参考(非必须提交);
6.    须由所在母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
7.    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其他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四、 申请方法:
1.    有意者请访问北大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因2011年免试推荐招生系统尚未开通,请下载2010年相关表格填写)。并于2010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邮寄往深圳市南山区大学城北大校区C栋113室,邮编:518055(以材料送达的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北大本部的同学可于9月15日前将材料直接送到北京大学本部红三楼3112房间。
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0年10月上旬补交。
2.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还需登录北京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grs.pku.edu.cn:8080/students/)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具体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有关通知。
3.    申请材料由汇丰商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初选,确定复试名单后,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9月下旬)。
4.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 复试形式
1.    我院将组织通过初选的申请人在北京大学本部参加复试。
2.  我院的复试将以全英文面试的形式进行。
3.    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在接到我校的接收函后,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被录取同学所获推荐免试资格须为学术型硕士推免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    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学费 奖学金
(1) 双硕士项目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三年共7万元(经济学或管理学双硕士推免生与统考生共30名),根据综合成绩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评定。
二等奖学金:三年共3.5万元(经济学或管理学双硕士、金融学硕士推免生与统考生共100名),根据综合成绩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评定。
(2) 金融学硕士项目(数量金融方向)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三年共3.5万元(经济学或管理学双硕士、金融学硕士推免生与统考生共100名),根据综合成绩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评定。
(3) 金融学硕士项目(金融学方向)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三年共3.5万元(经济学或管理学双硕士、金融学硕士推免生与统考生共100名),根据综合成绩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评定。
(4) 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项目(经济学学术硕士方向)奖学金:
特等学费奖学金:三年共8万元,30名。
(5) 在学期间奖学金资格评定:
奖学金原则上分三年发放(自动冲抵相应的学费)。学术委员会以及纪律委员会将在每一学年结束时,对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进行成绩审核,如该同学的成绩出现了不合格或违纪超过标准,学术委员会将取消该同学下一学年的奖学金。
 
八、 联系方式
电    话: 0755-26033014; 0755-26032551;0755-26032112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C栋(邮编:51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