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金控董事长李强带来金融创新的新思考
2017-04-17 11:28:00
2017年4月11日晚,应金融实务课堂责任教授黄海峰老师的邀请,深圳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李强董事长做客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在“金融实务”课堂上,为北大师生及专业人士带来了《前海金融创新的实践与思考》的精彩讲座。

李强先生曾先后在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工作。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挂任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副局长,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任前海管理局局长助理,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起任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他长期从事证券业机构监管、基金监管和金融创新工作,金融工作经历和监管经验丰富。去年12月底,李强董事长一行访问北大汇丰商学院,签署了《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与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双方在2017年将在人才培养、企业课题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在本次讲座中,李强董事长从前海金融创新,谈到前海金融实践,最后和在座师生分享了他的一些思考。以前海的基本情况作为切入口,李强董事长介绍前海金融创新情况。他认为,前海作为金融创新的示范田,承担着多种角色。又因为前海毗邻香港的优势、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创新的体制、雄厚的产业基础以及特殊的政策环境,使得前海成为金融创新的示范窗口。前海拥有着独特的八位一体政策创新体系以及先行先试的金融政策优势,如何发挥政策优势惠及深港和内地企业是前海前进的方向。
之后,李强董事长以前海金控为例介绍了前海金融实践。前海金控主营业务涉及保险、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和新金融四大领域。前海金控强调创新,保险行业涉足再保险,成为中国第一家社会资本主导发起设立的再保险公司。在证券期货领域,前海金控参股国内首家外资(含港资)控股公募基金——恒生前海基金管理公司;在新金融领域,参与组建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国内基本市场信用增进机构缺失的空白。其资产管理领域,则包含直营和合营两大方式,整合双方资源,在合营时做好辅助工作,直营时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等,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

对此,李强董事长还列举了丰富金融创新的实例,以增进同学们对金融创新的理解。比如,前海金控赴港发行首只“前海概念”境外人民币债券,主导设计并推进全国首例公募REITs落地,主导建设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打造跨境财富管理中心,参与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建设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等。
最后,李强董事长分享了他的几点思考。一是关于金融创新和监管。金融创新以利率市场化为内因,监管套利与监管空白为外因。利率市场化让理财行业大放异彩,但监管空白不断被发现。同时,供给侧去杠杆对金融创新有不利影响。监管可分为机构型监管、功能型监管和目标型监管。目前,中国仍是一行三会的机构型监管,但由于跨市场、跨子行业的监管效率低、协调难度高等困境,机构型监管已不能很好地覆盖,功能性监管或成为监管的方向。同时监管机构如何监管也成为挑战。
对此,他从自身经验出发,提出了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管制是最简单的监管,即审批。但是监管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因为这是关于度的把握问题。如何界定金融创新?李强董事长认为可以从三个维度来阐述,是否降低实体经济的成本,是否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以及是否回归到金融的本源。未来的发展方向可能从机构监管过渡到职能监管,从微观审慎到宏观审慎,更加重视事前监管与适中事后监管的平衡。
二是对前海的金融创新和监管。他认为,前海未来应从创新离岸金融业务的角度,助力深圳打造国际金融创新中心。但建设的离岸金融中心应不同于避税天堂的开曼群岛、内外分离的纽约、内外一体的香港,而是像迪拜国际金融中心那样。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是一个行政、法律和监管三位一体的特区,离岸业务为主,与国内金融体系隔离。建设一个像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海金融中心,可以实现与香港金融的无缝接轨,并在国内的管控之下有序发展。因此,前海金融创新应该与监管密切配合,以前海作为金融的试验田,为政策提供实践经验和政策建议,促进监管体系有序改革。


在自由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参与,向李强董事长问了很多或具体或宏观的问题,包括银行的跨界经营是否违法,以及前海金控如何实践离岸金融中心的目标等。在活跃的互动之后,黄海峰教授、班长以及同学代表向李强董事长赠送了具有学院特色的纪念品,再次感谢李强董事长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广大师生带来精彩的演讲。


(撰稿:林歆睿;编辑:金颖琦)